
一、鋼結構加工作業流程,工裝專用工夾胎具、設計和制作各工序加工程序的環節、要點及操作方法都必須有具體的要求和規定。
二、材料采購的實際尺寸、材料檢測、保管和規范發放、鋼材預處理、剩余料的退庫規定、生產場地布局、技術力量平衡。
三、重視鋼結構加工各類余量及誤差,放樣下料,包括展開過程和制作樣板誤差、板厚處理、號料時工藝余量,包括氣割、切割、刨銑熱加工、焊接收縮余量等都必須按規范要求做好工藝余量工作。
四、工序質量檢查設專人負責,把質量檢查工作貫穿于生產全過程,更重要的是把質量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,杜絕將不符合要求的零件混流。
五、對焊工的要求和規定,焊工超過六個月的資證,必須重新考核。焊工所焊焊縫必須有焊工、工廠鋼印代號,便于跟蹤追查質量問題。
六、裝配,分組裝和總組裝、裝配前后的工作規定,如:零、部件不符要求(對變形件未矯正)不允許裝配,未對焊道兩側打磨除銹和預熱工作不允許裝配。又如,定位焊的位置一般規定不宜焊于正焊道內,如特殊情況必須要焊,也必須按相應的焊接規范要求進行,裝配完工后必須做好工藝支撐的加固,確保起吊安全可靠。
七、鋼結構工程項目交工,交工時通常采用檢測項目表或專用檢測項目表。
通過以上所述,鋼結構項目工藝規程是鋼結構工程質量的關鍵,需要工藝規程編制工作人員具有一定條件才能勝任這份工作,即有文化又有工作經驗,而滿足于現狀、不再積極學習新知識,則意味著倒退,必須影響工作質量,因此鋼結構規程工藝員需要不斷學習新工藝,新材料等知識,經常總結工作得失,提高自身工作質量,這樣才能把鋼結構構件制作工藝規程工作真正做好。


